4月1日晚,河北邢台邢临高速收费站,救护车驾驶员与收费员因120救护车是否应缴费通行发生争执。
救护车驾驶员称,要救护车缴费还是头一回听说。邢临高速收费运营部的工作人员回应,由于救护车不是公益性车辆,不属于免征高速通行费的范围内。
据该驾驶员称,他在救护车出诊的时候已经交过一次费用了。并质疑,是哪条法律规定救护车要收费?其后,工作人员证实了司机的说法,救护车只在上高速的时候交过费。
但救护车真的不能免除高速通行费吗?什么是能免除通行费的公益性车辆?
2004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是这样规定的:
军队车辆、武警部队车辆,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、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,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,免交车辆通行费。
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、运输联合收割机(包括插秧机)的车辆,免交车辆通行费。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。
很显然救护车并不在此列当中。